智慧大腦是集成大數據、云計算和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創建的城市級智能化平臺。它通過匯集、整合和運用城市各領域數據資源,提升數據使用價值,實現以數據資源為基礎的城市治理模式和服務模式創新,是促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實現現代化的必然選擇。
現如今全國各地智慧大腦建設熱度不減,杭州、上海、北京、廣州等地相繼提出智慧大腦建設方案。2019年已有36個市區57個項目以智慧大腦之名進行招標,持續兩年增長速度在100%以上。只不過,一部分地區在促進智慧大腦建設過程中存有重概念輕內涵、重平臺建設輕數據治理、重局部輕協同、重建設輕運營等四大誤區,限制了智慧大腦的應用推廣和效能發揮。
一、當前智慧大腦建設存有四大誤區
(一)誤區之一:重概念,輕內涵
調查研究發現,一些地方政府對智慧大腦內涵了解不深刻不到位,其智慧大腦建設只不過是集中在實體大廳建設、軟硬件部署、部門業務系統接入等方面,而尚未真正的解決智慧大腦的統籌協調調度機制、管理運營機制、跨部門數據高效共享等關鍵性問題。有的地區將智慧大腦理解為原有智慧城市運營管理中心的改造升級,使智慧大腦建設重點停留在技術實現層面,而尚未將智慧大腦提升到實現系統、平臺、數據、業務交互融合的“總樞紐”“總集成”“總調度”的高度,造成 智慧大腦無法充分發揮其中樞功能,也很難滿足智慧城市高效協同運行與城市運行“全貌”呈現有機融合的需求,在一些突發性、應急性事件發生時,容易出現“大腦”癱瘓、失靈等狀況。
(二)誤區之二:重平臺建設,輕數據治理
從已完工的省市級大數據平臺和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看,當前平臺數據治理能力還較為欠缺。一是平臺數據歸集力度有待于更進一步加大。當前,在省、市層面,公安、工商、稅務等部門運用全國統一的業務系統,內部實施垂直管理,致使不同系統之間相互牽制,從而影響到數據歸集共享,尤其是地級市的數據空心化現象較為明顯。比如說,江西贛州市雖說建立了共享交換平臺,但因許多 部門業務系統為垂管系統,數據不在本地,就沒法實現對接平臺的業務數據歸集要求。二是平臺數據質量有待于更進一步優化。數據歸集涉及到多個部門,數據情況復雜、質量參差不齊,一部分省市大數據平臺出現了數據不一致、缺乏、失真等諸多問題;數據的一致性和規范性程度不高,數據整合共享和有效運用成本加大。三是平臺數據供求對接效率有待于進一步提升。共享數據用不上、想用的數據沒法共享等問題長期存在,數據供求對接不準確、供求不匹配的問題急需解決。
(三)誤區之三:重局部,輕協同
當前,許多 地方智慧大腦還處在探尋發展階段,其場景應用的廣度與深度有所欠缺,智慧大腦僅局限為“領域大腦”,離真正的智慧大腦還有距離。一方面,大部分省市的場景應用不豐富,還滯留在交通治理、網格化管理等單一化的業務單元方面,在網上政務服務、智慧醫療等民生服務領域缺乏深度開發運用,產業領域的經濟小腦尚未建立,未實現向城市治理各領域的全面推進轉型,對民生、產業領域中的痛點難點解決能力有限。另一方面,智慧大腦各業務板塊大部分基于各部門原有的業務系統,相對獨立,與其他委辦局的協同能力差,跨地區、跨部門、跨層級、跨業務的協同力度不夠。
(四)誤區之四:重建設,輕運營
近些年來,智慧大腦備受地方政府和企業的高度重視,逐步成為了智慧城市建設的代表性工程。但是,智慧大腦工程項目較為復雜,內容涵蓋廣、建設周期長,長期性運營需要大量的資金持續投入,這就給城市財政帶來了巨大的壓力。一些地方政府在推動智慧大腦落地時,考慮更多的是容易量化的硬件設施體系搭建,忽略了難以用績效衡量的運營環節。比如說,2019年武漢開發區智慧城市建設以“爛尾”收場,便是典型的重建設、輕業務、輕運營的體現。除此之外,智慧大腦在疫情防控中“慢半拍”,也突顯了其運營能力方面的不足。
二、原因探析
(一)政府和企業缺少對智慧大腦的深刻理解
一方面,智慧大腦屬于地方實踐先行的新生事物,杭州市最早發布,在獲得了顯著性成效后其他城市紛紛效仿建設,當前國家層面的系統性、規范性指導文件還較為缺少,因而在思想、理念、模式等方面各地暫未形成統一認識,許多城市管理者對智慧大腦的要素、架構、功能等理解不深刻、不到位。另一方面,由于各城市發展基礎、政策環境、運用需求、推動力度各有不同,在智慧大腦建設路徑、建設內容和運營方式等方面的考慮和傾向也各不相同,“杭州樣板”在全國的復制推廣尚需時日。
(二)數據機制不完善
一是數據供求對接機制不完善。平臺管理方、數據需求方和數據供給方三方暫未形成有序的數據共享協調機制,存有數據供求對接不精確、匹配不到位等狀況,數據的歸屬權、使用權不清晰、不明確,限制了數據信息的有效匯聚、按需共享。二是數據資產管理體系不完善。一些地方智慧大腦建設的牽頭單位暫未將數據作為資產進行管理,缺少對數據資源的系統性摸底和整體性規劃,缺少動態更新的全量數據資源目錄、大數據信用體系和數據資源開放共享體系。三是數據標準規范有待完善。大數據采集、存儲、處理、傳輸和運用等方面的標準規范體系尚不完善,數據定義、分類、共享、質量等方面的標準仍不清晰,數據需求規劃、建設運用、共享交換、開放服務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也缺少標準化的工作流程。
(三)業務協同聯動機制不完善
雖然各地智慧大腦建設都已成立相應的管理機構,但智慧大腦需要管理、業務和技術等多個部門的協同配合。當前的情況是,一方面,欠缺部門協調聯動的動力。受傳統觀念和部門利益影響,各個部門通常會從自身利益出發,考量運用新技術只是為了滿足本機構內部業務需求,這就造成了各個部門單獨運行和縱向運行很好,但橫向協調方面卻不順暢。部門之間信息共享程度低,難以形成合力。另一方面,跨部門業務協同機制不完善。長期以來,我國傳統式行政管理以“條塊結合”促進為主,多頭管理、工作交叉、權責不清等問題普遍存在,管理服務分散化、運用條塊化、割裂化狀況比較突出,欠缺跨業務、跨地區、跨部門的統籌協調和聯動機制。
(四)建設運營模式單一
多地政府機構出于運營風險防控等方面的考量,長期依賴于政府獨資建設的運營模式,多元化主體參與的建設運營模式仍處在探尋階段。一方面,政府獨資建設的運營模式成本過高,可持續性不強。一部分地區的智慧大腦由政府謀劃、出資建設和運營,市場主體參與度不夠,導致政府既是“運動員”又是“裁判員”,且建設和運營投入成本過高,財政負擔重,項目長期運營欠缺可持續性。另一方面,建設方主導的PPP模式帶來的重建設、輕運營狀況突顯。智慧大腦PPP項目生命周期長,運營期是PPP項目持續運營、質量保障的關鍵因素。然而,以建設方為主導的PPP模式注重前期短時間內的建設,容易忽視后期運營和項目生命周期管理,最終運營能力不夠。